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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申报政策

来源:工信局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一、绿色工厂。绿色工厂是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申报绿色工厂须是符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相关标准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目前政策没有对企业性质、规模进行限制。
       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要求,对照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目标计划,全面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各市推荐的省级绿色工厂应与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对标,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等主要指标应优于本地区同行业已有绿色工厂,且没有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包括落后电机、落后变压器等),有关情况应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烧碱、焦化、铁合金等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必须优于《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限额值;达到国家高耗能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的优先推荐。
       二、绿色设计产品。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不在清单内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家《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基准水平或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处于全省行业领先水平,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体现了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理念,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的工业产品,也可推荐申报本次省级绿色设计产品。
       三、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达到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请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推荐申报(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四、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重点推荐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电力装备、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冶金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参照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通知中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
       由于各项政策时效性及申报时间不同,详情请咨询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312-3101601)。

       文件依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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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单 位:河北省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 公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隆兴路179号 邮政编码:071051

联 系 电 话0312-3101601       传真:0312-31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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